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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申报工作的通

发布时间: 2011-03-20     访问次数: 440

安徽财经大学科研处文件

    

校科字〔2011〕6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日前,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申报公告已发布,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度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1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10万元,二类课题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资助经费7-9万元。

        规划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限额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报限额:除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每校限额申报2项外,其余类别项目不限项。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3月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此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及时布置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各位申报人应仔细阅读文件和申报常见问题释疑,注意申报细节。

       3.标书初稿应在3月底以前完成,各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内部指导。同时,各单位需推荐2名申报人参加校科研处组织的专家指导,专家指导时间安排在4月初,具体时间待通知。

       4.请于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各类项目具体上报材料包括:

       (1)一般项目(不含专项)上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文档发至ackyc@163.com

       (2)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文档发至ackyc@163.com

       (3)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2份、匿名评审表(B表)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印制,电子文档发至ackyc@163.com

        上述电子版材料统一由科研处组织上传,联系电话:3175993;联系人:石彩霞。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2.2011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点击下载

             3.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4.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