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人才培养  教学动态

关于加强研究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31     访问次数: 317

各学院(部、所):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考风建设是教风和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遵守考试纪律是每名研究生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是诚信做人的具体体现。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根据研究生管理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加强研究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须携带身份证和研究生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二、考试时,考生应认真答题,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卷、答题卡。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等物品。开卷考试时,不得传递笔记和书籍。考试结束时,不准将试卷、试题签带出考场。

三、考试过程中要严格服从监考教师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拒不服从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四、为严厉打击作弊、违纪等不良行为,考试结束后,将公布违纪考生名单。对作弊、违纪的同学除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研究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将建立研究生诚信档案,将有关作弊、违纪记录将计入人事档案;同时,在校期间一律取消任何评优资格;中共党员将给予党内处分,预备党员推迟转正,其他人员不再纳入入党考察范围。

五、研究生同学应自觉加强诚信意识和纪律观念,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决做到杜绝考试作弊或考场违纪行为的发生。 

                                   研究生处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