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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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育是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依据各个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建设,优化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育周活动及2022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安财教〔2021〕89),为规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调查与实习活动,提升学院学生实践能力,特制定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育周活动实施细则。 一、组织安排 (一)学院成立实践教育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先年 储德银 副组长:彭现美 崔惠民 罗鸣令(常务) 汪芳芳 成员:各教学系正副主任、相关年级辅导员 (二)指导老师 实践教育指导教师由学生的本科导师担任。专业调查与实习期间,指导教师与所指导的学生保持联系并及时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导。 二、参加范围 2019级、2020级财政学专业、税收学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2021级财政学类本科生、公共管理类本科生。 三、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学生根据本专业1-6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包含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计划,下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开展形式与成果形式。为确保学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人身安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本次专业调查与实习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可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网络资源、在线人物访谈、虚拟仿真项目实习或其他线上渠道,完成本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在疫情风险等级低的地区,学生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开展线下活动,学生进行专业调查与实习需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四、时间安排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生指导教师负责学生专业调查与实习期间的人身及心理安全,做好相关准备,努力避免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如专业调查与实习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等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事件,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学生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并第一时间通知学院专业实习与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学生家长,并协助相关人员完成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 (三)指导教师在专业调查与实习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并保持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如发现学生出现心理问题应及时进行疏导,并将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学生家长。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