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我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4-09-12浏览次数:246

关于做好2014年我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切实保障大学生的基本医疗,现对我院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每学年的91日至次年的831日。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高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由于201120122013级学生参保数据已于7月初报医保中心,所以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主要为:

 

12014级新生(本科生、研究生)。

22014届推迟毕业的学生、2013级转专业学生等。

3201120122013级需要补报的学生。

4)特别注意排查在校学生中因病推迟毕业或休学的学生。

 

 三、新生信息录入工作程序

1.请以各班级为单位组织2014级新生填写《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在表后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每位学生需准备两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粘贴在《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以班级为单位专人负责保存,以备制作社会保障卡时使用。

2.各班级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为了方便录入工作,避免录入繁琐易错的弊端,已将2014级学生相关信息录入附件2,其中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等内容。请各班级负责人从附件2中提取各班级所需部分粘贴在空表中,核对学生信息、补漏改错后报送学院汇总(错误修改后要在附件3《信息更正表》中备注说明情况)。

注意不要更改表格的格式,表中红色项目为必填项,新参保人员不需要录入个人编号,两个字的姓名字与字之间不能有空格,且录入文字的前后、中间均不能有空格。 

四、报送材料

1.《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电子版以文件名“XX班级”发送至邮箱(accgtx@163.com)。

2.《信息变更表》纸质材料一份,交到学院团学办公室(校医院614室)

老生不需要填写《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但其信息也需要统一录入《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

五、报送时间:2014915日下午5点前

六、报送地点: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学办公室(校医院614室)。

附件一《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附件二《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新生)

            《安徽省居民医保数据采集表》(空表)

附件三信息变更表